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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上市公司通过债务式分红足额返还资本市场融资总额后,债权式股票转为正常股票,此时在会计细则及税法中将债权式股票定义为股权投资。同时确认非资本市场融资股东减持金额,本着公平原则,债务式股票转为正常股票,必将占有上市公司资产,拥有股东权利,作为对等补偿,允许非资本市场融资股东进行减持,从资本市场获得减持资金补偿。此时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=净资产总额/总股本(含债权式股票),此时上市公司非债权式股票股东减持总额=债权式股票数量*每股净资产--融资总额利息(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,5年内还完融资总额则免息,6年到10年还完打相应的折扣,从6折到0折),为了防止股东窜通主力拉抬股票,进行高位套现减持,获取巨大非法利益,只规定减持金额,不规定减持数量,换句话说,不论你高位减持或低位减持,都只能从资本市场拿走同样的金额。从而让上市公司安心搞好主营业务,别在资本市场动不必要的心思。有利于防止主力机构伙同上市公司操纵股票。
上市公司完成债权式股票对价减持后,进行第二次减持的,减持总额为上市公司对资本市场新增分红总额的50%,也就是说,只能把在资本市场对股东的分红拿走一半。让资本市场投资人也有一点点回报。改变以往不仅拿走全部分红,还疯狂拿走投资者血汗钱的现状。
非债权式股票减持的惩罚:发现财务造假,发现欺诈发行的,非债权式股票永远不得减持;在未减持之前,每出现一年亏损,减持时间后延一年。比如,在10年内共有3年亏损,减持就后延3年。防止上市公司上市就变脸,并无限减持的现状。
非债权式股票的减持顺序,数量优先原则,数量越少的越优先减持,大股东最后减持。
4、进行新股申购改革,新股发行按开户数进行平均分配。不得以资金多少确认新股股数,单只新股股数小于开户数,累计多只新股再进行发行,单只新股股数大于开户数,则进行平均发行。 (未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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