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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各种乱象,必须进行顶层设计,进行制度创新,改变固有思维,不能说国际资本市场上没有的,我们就不可以创新,更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外国资本市场的管理制度。能不能用,完全取决我国的实际情况,取决于我国的国情。以下我将在认知范围内提出改革措施和意见,不当之处,恳请尊敬的领导批评指正,也恳请社会各界人士指出不足之处。我将以谦卑的心态接受!
三、改革措施
调整交易板块和调整交易所的管理范围;明确股票发行的适用制度;明确科创板与常规板块的上市条件、股东减持及赔偿原则;进行新股申购改革;明确已完成上市公司减持规定;对上市公司及基金进行岗位股权激励薪酬改革。以下将对六个方面的改革进行具体详解:
1、调整交易板块和交易所的管理范围。对交易板块重新规划,保留科创板,保留常规主板,撤销创业板,将创业板分别并入科创板和常规主板。增加退市板块。北交所、上交所、深交所,各管三个板块中的一个板块。
2、股票发行制度的适用,科创板适用审核制,常规主板适用注册制。
3、股票的上市条件及赔偿原则
科创板必须是国家战略发展需要,或者重要发明创新,或者重大医药发明,或者科学技术创新,或者改变人类进步等等这样一些高技术含量的企业,如6G技术、癌症的攻克,新能源的创新,航天航空,人工智能等等改变人类生活,促进社会进步、对国家战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公司上市。
由证监会、专家组、以及广大投资者共同进行审核,采用审核制发行正常股票,允许亏损,允许失败,允许再融资。但在资本市场累计利润分红未达到融资总额前,非资本市场融资股不得减持,或变相减持,如转融通。主要股东一般不得转让,如需转让,转让方与被转让方必须对融资金额承担无限赔偿责任。 (未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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